(2022-01-18)
“十三五”期间,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强调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把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提升到基本方略的高度。2018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将数字乡村作为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加快以数字化、信息化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与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对农业农村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作出部署安排。
数字世界扑面而来,发展蝶变就在瞬间。当今世界正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时期,以物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已经拉开帷幕,世界经济步入数字化转型的快车道。在农业农村领域,现代信息技术把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不断驱动传统农业农村向数字农业、数字乡村跨越。实践证明,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抓住用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带来的宝贵机遇,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踏上致富幸福之路,绘就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美好蓝图。
“十四五”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2020年11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到2030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本规划立足新时代省情农情,坚决贯彻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任务,对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进行系统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实化工作举措,部署重大工程,强化政策保障,为促进数字乡村建设、实现信息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度融合提供重要支撑。
规划期为2021—2025年。
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推动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编制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效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三五”以来,先后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49号)《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53号)《关于印发全省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2号)《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0〕38号)等政策意见,营造良好氛围环境,加快推进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江苏还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试点省、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省和国家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试点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2020年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65.4%。
物联网技术应用水平高、领域广,数字农业建设扎实推进。持续将数字农业建设作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连续多年将农业物联网技术纳入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全省涌现了一批创新团队、产业联盟、研究中心、试验区等数字农业新技术推广平台载体。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传感器等智能装备已在设施栽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大田种植等农业生产领域广泛应用,一大批规模种养基地、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实现智能化、绿色化生产方式转型,发挥了鲜明的导向示范作用。 “十三五”末,全省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达到33.5%。全面完成国家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建设,构建了水产养殖、设施园艺、畜禽养殖三大重点领域农业物联网服务平台。累计建成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12家、数字农业新技术应用类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158个。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公布的全国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优秀项目中,我省共计64项新成果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农业电子商务主体多、载体强,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农业电商发展势头强劲、成效显著,2020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843亿元,连续多年增幅超过25%。从2015年起,每年开展电商“万人培训”活动,累计培训人数6万多人,全省农产品网络营销蔚然成风,形成了“沙集模式”“沭阳模式”等一批知名度较高的电商发展模式,具有地域优势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成为农业农村数字经济的突破口、领头羊。各地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等知名电商合作,累计开设地方特产馆345个,培育淘宝镇280个、淘宝村745个,分别位居全国第二和第四位,其中以农产品销售为主的淘宝村数量位居全国首位。累计建设农产品网络营销新业态发展类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304个,“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456家,打造“快递+特色农产品”项目超过100个。各地还累计建成县级农业电商产业园或涉农电商创业园82个,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亿元的有22个,通过要素集聚和服务共享,为农业电商主体做大做强提供全方位支持。
信息进村入户标准高、进展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实现全省覆盖。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成立江苏省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江苏省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六个一”标准加强益农信息社建设,全省建成运营数量达14875个,村级信息员累计培训数量达11.6万余人次,实现从首批试点向整省覆盖的跨越。全省各地积极与电信、银行、有线、邮政等公司加强合作,涉农服务资源进村到户渠道更加通畅,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商服务和培训体验服务等“四项服务”内涵不断丰富,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已累计接听12316咨询电话397万个,开展公益和便民等服务达2913万次,便民服务金额达20.6亿元,培训服务累计达87万余人次。各地还积极拓展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功能,累计实现网络销售额超过60亿元,并不断探索运营管理新经验、新做法,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的服务模式。
农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渠道广、效果好,为农服务方式创新发展。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信息化扎实推进,形成了覆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35类60多个行业业务系统,如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得到推广应用;“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应用范围覆盖全省;农产品追溯平台已有1.4万家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入网,实现了“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搭建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我国农业农村领域交易量最大、交易最活跃的平台,累计成交额达960多亿元。同时,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大数据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南京、常州、苏州、连云港、镇江等多个地区已初步建成市级大数据平台,积极探索大数据创新应用和辅助决策作用。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初步形成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规范和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形成数据库50个,数据项20亿条,数据表单12万多张。建成的大数据应用展示与指挥中心累计接待来自联合国粮农组织、农业农村部以及全国各省市的考察代表团195批次3100多人次。
2016年起,我省连续五年承办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全国新农民新业态创业创新大会,充分展示了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各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为新农民新技术打造了共享平台,为各类农业创业创新主体营造出良好发展环境。2017至2020年,连续4年获农业农村部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专项工作延伸绩效考核优秀等次。2019至2020年,全省共有17个县(市、区)被列为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7个项目被评为创新项目,数量居全国前列。
(二)存在问题
数字农业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有待加强。我省数字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总体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但与国际高端产品相比,在精度、稳定性、寿命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数字农业技术应用中,基础环境监测、监控等应用场景多,数据自动化采集分析、精准化控制、智能化决策等应用少。
数据资源建设及融合应用层次不高。农业信息资源分散、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共享机制缺乏、数据分析利用能力薄弱;省市县涉农数据“孤岛”有待打破,数据互通互联新格局尚未形成;数据服务产业的能力不足,无法有效满足“三农”宏观决策分析、微观生产指导、农业市场分析等应用场景。
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比较薄弱。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网点偏少、分布不均,生鲜农产品出村进城的成本较高;农业生产服务平台载体不多、数字化水平不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益农信息社资源整合力度还不够,与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信息化人才队伍和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全省农业农村信息条线特别是县以下人员力量薄弱,信息化人才储备不足,服务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能力不够,一些地方还没有专门的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机构;不少农业经营主体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掌握程度不高,利用数字技术发展智能生产的能力不足,信息技术应用及管理维护能力不强。
(三)面临机遇
数字化浪潮为农业农村跨越发展创造了宝贵机遇。数字经济正在重构世界发展格局,数字技术加速向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渗透发展,具有革命性的数字化发展浪潮扑面而来。党的十九大制定了面向新时代的发展蓝图,提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实现数字领域跨越式发展。随着数字乡村战略深入实施,特别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推下,必将促进数字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和农村中广泛应用,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
宏观政策环境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均明确要求,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201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夯实数字农业基础、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创新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乡村新业态”等多项重点任务。12月,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印发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到2025年,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 。江苏省委、省政府也将农业农村创新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举措,在2020年11月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刻谋划乡村数字基建提档跨越、智慧农业升级赋能、智慧绿色乡村建设、信息技术惠农便民、乡村数字治理提升等“五大行动”,以数字化全面为乡村振兴赋能。
信息技术进步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快、成效好,数字经济规模全国领先,物联网业务收入占全国“半壁江山”,农村电商发展、智能制造发展指数排名均位列全国第一。同时,我省农业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持续保持全国领先,物联网技术已嵌入我省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随着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不断落地,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决策等技术应用场景和产业赋能方式加快探索,以信息技术和数据作为关键要素的乡村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农业农村发展变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高质量发展为数字农业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内生需求。“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持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迈上新台阶,这势必为数字农业农村带来巨大的发展潜力、创造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随着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性认识更加明确,建设数字农业农村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会得到进一步改善,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积累形成大数据资源,通过挖掘数据价值,发挥数据作用,打通农业农村数据链、重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内生动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总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把握 “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着力建设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强化关键技术装备创新和重大工程建设,为构建乡村经济发展政策体系、乡村现代化经济体系、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有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立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任务,把握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分步推进,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模式。
——数据驱动,普惠共享。以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为途径,推进数据融合、挖掘与应用,搭建共享平台,实现农业农村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业务协作协同,催生数字农业农村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创新引领,应用导向。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重大需求,聚焦数字农业农村“卡脖子”技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协同攻关,加强试点示范与集成应用,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智能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多方参与,合力共建。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发挥互联网企业和农业信息化企业的核心带动作用,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覆盖省市县的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全面建成,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70%,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超过45%,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600亿元,新建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100个以上。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
江苏“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 |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 | % | 65.4% | 70% | 预期性 |
2 | 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 | % | 33.5% | 45% | 预期性 |
3 | 农产品网络销售额 | 亿元 | 843 | 1600 | 预期性 |
4 | 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农林牧渔总产值比重 | % | 11% | 16% | 预期性 |
三、构建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
(一)自然资源数据
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具体包含耕地、林地、草地情况,气象要素,动植物及濒危保护生物资源分布情况等信息数据。
(二)主体数据
包括种植业投入品、畜牧业投入品、渔业投入品、农业机械化、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三产融合、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类别。具体包含:(1)肥料生产及经营企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种子经营门店、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农药生产及经营企业相关情况;(2)畜牧饲料生产及经营企业、饲料添加剂生产及经营企业、兽药生产及经营企业、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获证屠宰企业相关情况;(3)渔业饲料生产及经营企业、渔药生产及经营企业、水产苗种企业、原良种(良繁)场清单相关情况;(4)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在册农机、农机手、农机社会化服务相关情况;(5)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情况;(6)批发市场、物流、现代农业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田园综合体的统计分布情况;(7)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信息数据。
(三)农业业务数据
1、种植业。(1)土壤肥料:耕地质量、测土配方施肥、肥料登记备案等;(2)种业:农作物种业、蚕种、农作物种子许可证书、品种管理、供需信息、行业统计、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与检验等;(3)农药监管服务:农药试验、农药登记、农药生产、农药经营、农药进出口、农药使用等;(4)两区:两区划定、两区建设等;(5)粮食生产:种植面积监测、苗情长势监测、收种进度监测统计、收种进度遥感监测、成熟度监测、产量监测、品质监测等;(6)蔬菜园艺生产:蔬菜园艺监测、设施农业监测、蚕桑生产监测等;(7)植物保护:病虫防治、植物检疫等;(8)防灾:灾情监测、灾害预警等;(9)典型特色产业数据。
2、畜牧业。(1)畜禽种业情况;(2)养殖:养殖场信息、畜禽产品价格清单等;(3)防疫:疫苗清单、免疫管理等;(4)屠宰:屠宰信息;(5)检疫:证章标志清单、产地检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屠宰检疫等;(6)生鲜乳:生鲜乳收购清单、生鲜乳行业监管等;(7)饲料:饲料生产清单、饲料行业监管等;(8)兽药:批签发清单、质量追溯、兽药行业监管等;(9)绿色生产: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健康养殖等;(10)其他:应急监管、官方兽医、运输等。
3、渔业渔政。(1)渔业资源监测:水生生物养护、水生野生动物清单等;(2)渔业生产: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渔业生产种业、渔业生产养殖、渔业生产二三产等;(3)渔业统计数据;(4)渔政监管:数字船管、执法监督、安全生产;(5)典型特色产业信息数据。
4、农业机械化。(1)农机鉴定;(2)农机监理:牌证管理清单、行政执法、农机保险等;(3)购置补贴:购机补贴实施情况、产品信息、补贴农机物联网、报废更新补贴;(4)农机队伍;(5)农机装备: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特色农作物机械化、智能农机装备等;(6)农机推广:推广项目、推广项目信息等;(7)农机作业:农业机械收割作业、农业深松整地作业、农业深翻作业、机械插秧作业、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等;(8)农机社会化服务等;(9)现代农业装备展示。
5、农田建设。(1)农田概况:永久基本农田概况、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况等;(2)监测监管:项目清单、项目监测预警、综合成效评估等;(3)功能类型:土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设施农业用地、农业“两区”等。
6、质量安全。(1)包括产地环境:环境监测信息、三区划分;(2)投入品:种植业投入品、畜牧业投入品、渔业投入品等;(3)追溯监管:生产档案、企业自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4)检测管理:检测机构、快速检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投入品检测等;(5)网格化监管:监管机构、监管人员、监管对象、监管任务、绩效管理等;(6)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用档案、信用记录、信用评价等;(7)两品一标一基地管理: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绿优农产品基地认证、标准管理等。
7、政务服务。(1)权力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统计等;(2)行政执法:农业执法、渔政执法、农机执法等;(3)项目监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调度等;(4)共享清单:双公示、电子证照、法人库、红黑名单等;(5)互联网+农业监管:检查实施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处罚实施清单、重大案件、涉刑案件、投诉举报等。
(四)农村业务数据
1、农村经济。(1)农村信息:农村人口、行政区划等;(2)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三资预警等;(3)农地:承包地、土地流转、宅基地、调解仲裁、制度法规、产权交易等。
2、乡村发展。(1)农业园区:申请认定、监测管理、绩效评价等;(2)新业态: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监测、开放型农业监测、农产品电商监测等;(3)农村环境:农业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管理等;(4)乡村监测:实绩考核、监测监管、评议评分等;(5)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等;(6)特色产业:一村一品等。
3、科教与信息。(1)科技教育:科技管理、教育管理、农技推广等;(2)市场信息:统计年鉴、益农信息、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监测预警、舆情监测等。
四、加快农业生产数字化赋能
(一)智慧种植
1、大田种植
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技术手段,加快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拓宽信息自动化、智能化采集渠道,开展作物空间分布、土壤墒情监测、作物苗情长势、重大农业灾害、产量预估等农情数据监测预警。针对水稻、小麦等大田农作物,积极应用精确栽培管理技术,发展“精确农业”。推进环境实时监测、精确施肥、智能灌溉等物联网技术在果园、茶园中的应用。构建全省智慧种植管理信息系统,建成覆盖农情调度、耕地质量、肥料管理、农药监管、植物保护、“两区”管理、防灾减灾等种植业管理关键环节,形成数据完整、功能完备、标准统一的种植业信息化“一张网”,改进种植业生产、管理、服务手段,提高生产决策、资源配置和科学调度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2、设施园艺
加快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步伐,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设施园艺上的集成应用,实时感知生长环境信息,构建主要种植品种作物生长决策模型,推广应用农业机器人、水肥一体化、湿帘风机、喷淋滴灌、内外遮阳、顶窗侧窗、加温补光等现代装备,实现设施园艺作物生长过程远程智能调控。加强设施园艺作物生产品种、环境、水肥药等数据采集,建设设施园艺物联网信息管理服务模块,提升设施园艺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程度。
(二)智慧畜牧
在规模畜禽养殖场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普及推广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视频监控等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提高畜牧行业精准化管理与服务水平。建设江苏省智慧畜牧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全省畜牧业生产信息采集与分析应用,强化对养殖、屠宰、运输、兽药、饲料、无害化处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应用信息采集监测,构建养殖、运输到屠宰等全链条大数据库,推动精准化生产、高效化管理、便捷化服务,全面打造智慧畜牧产业链生态圈。
(三)智慧渔业
加强水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应用,推进水体环境监测、饵料精准投喂、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智能控制、养殖网箱自动控制、无人机巡查等智能装备的普及。着力提升渔业渔政数字化水平,建设智慧渔业管理信息系统,形成覆盖水生生物养护、水域环境监测、渔业生产、渔业统计、渔政指挥等环节的监管数字化体系,其中在渔政指挥方面,利用雷达侦测、视频识别、遥感检测手段,重点建设长江流域禁渔监管应用,精准管理渔民、渔船、渔具的档案底数,动态监管禁渔区禁捕退捕、执法监督和流域环境情况。大力推进北斗导航在海洋捕捞中的应用,建设数字渔业岸台基站,升级改造渔船定位导航等终端设备,实现对全省出海渔船的在线监管和指挥调度。
(四)智慧农机
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北斗导航、自动驾驶、无人机、农机传感器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中的应用,推动传统农机装备智能化改造。推进农机化智能管理服务,形成覆盖农机鉴定、农机监理、农机补贴、农机队伍、农机推广、农机服务等全过程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农机化业务一体化应用,提高农机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机具二维码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提高农机补贴操作和管理效率。鼓励市场主体提供“互联网+农机”应用,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手及农户等主体,提供农机供需对接、智能作业、安全监控等市场化信息服务。
(五)农田建设数字化
充分利用GIS、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农田建设与保护全程数字化动态监测和监管,增强农田建设监督监管能力,推动提升管理效率。加快农田建设综合监管系统的建设应用,推进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农田项目监测监管、农田建设规划分析、农田建设监督评价等管理智能化,实现农田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以农田上图入库数据为基础,形成农田“一张图”,全面掌握我省农田建设底数、农田建设动态及耕地质量状况,确保“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顺利落地。实行农田“非粮化”数字化监管,开展全省农田“非粮化”遥感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对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两区”内的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农田划建后的管护监管。
(六)种业数字化
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要求,建立江苏省重要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推进省级农作物、畜禽、水产、微生物等种质资源和转基因基地信息化建设,实现省内制繁种基地、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等种质资源信息集成化管理,形成农业种质资源目录,鼓励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创新服务,提供集种质资源信息发布、共享利用于一体的“一站式”线上服务,促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种业信息化管理系统,涵盖种质资源、南繁南鉴、品种区试、品种审定、品种登记、品种推广、市场监管等内容。实现种业全链条的管理数字化,并与全国种业大数据平台进行无缝对接,为保障种业安全提供数字化支撑。鼓励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繁推信息化应用,提升品种选育、基地繁育、市场推广的数字化水平,促进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七)农产品加工数字化
围绕粮食、油料、畜产品、水产品及果蔬加工研发推广智能装备,提升农产品保鲜、烘干、清洗、检测、分级、包装与加工技术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减工降本和提质增效。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数字化技术及相关智能装备研发,提高关键装备国产化水平。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形成“品种专用、生产定制、产销对路”的农产品加工模式。加快构建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主要农产品加工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技术体系,生产开发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及加工品。聚焦主食加工数字化,引导建立“原料基地+中央厨房+餐桌”全链条透明化供给,实现信任消费和产品溢价。
(八)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
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制定农产品分类、分等、分级等关键标准,加强农产品全产业链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强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成管理有序、追溯有效、使用便捷、追溯对象有良好体验的追溯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追溯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做到“统一平台入口、统一主体注册管理、统一追溯标识、减少重复操作”。普遍推行农户农资购买卡制度,强化农资经营主体备案和经营台账管理。建立健全以县为单位的投入品监管、农产品检测、田间施用、行政执法等数据采集机制。
五、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
(一)农村资源管理数字化
推进江苏省农村宅基地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方式,实现农村宅基地审批信息化、管理数字化。规范宅基地基础数据、村庄规划、审批业务办理,实现动态巡查、监管分析;推进农村承包地的合同管理和土地承包业务线上五级办理,并提供土地流转、纠纷仲裁等服务。努力推进与产权交易业务、“三资”监管业务进行协调融合,实现农村经济各环节的业务协同及应用一体化,加强农村经济各业务环节的联动,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和过程监控。
(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数字化
优化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管理平台,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线索发现处置机制与管理体系,构建省、市、县分层分级管理模式,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监督,探索将农村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卫生改厕、美丽乡村等动态信息接入平台进行管理,推动数据互通共享,及时掌握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态,对全省美丽乡村进行数字化宣传展示,为乡村旅游提供综合信息服务。搭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模块,提供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调度监管、秸秆资源台账管理等服务,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效率。
(三)农村产业服务数字化
结合大数据、云计算、微服务、GIS等技术,优化对于江苏省农产品加工业数据统计分析和江苏省农业产业化信息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全面掌握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情况,提供发展情况分析和监测服务。加强开放型农业监测管理,促进全省农产品进出口重点企业贸易、农业利用外资、农业对外投资、农业对外技术交流等信息数据智能化管理。充分利用第三方渠道资源,对我省农产品电商网络销售情况进行定向监测,分析江苏省农产品“销售”“消费”发展形势和变化特征,提高全省农业电商宏观指导能力。加强江苏省农业园区管理,推进农业园区管理数字化,强化园区申请认定、监测管理、绩效评价、园区宣传等服务能力。通过整合万企联万村信息服务平台,激活乡村发展活力,推进涉农村(居)管理、企业帮扶管理、帮扶实施效果等服务。提升休闲旅游农业的发展情况监测水平,将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小镇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和载体的相关信息统一纳入平台,为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工作等提供数据支撑,拓展数据监测、检索、应用等功能。
(四)农业科技服务数字化
完善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科技奖励、专家库、示范基地、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教资源、农技指导服务等信息化管理。优化和应用农业职业教育、高素质农民培育等系统。
(五)农业信息服务数字化
建立市场监测与管理、品牌建设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江苏农村经济信息网、江苏农产品批发市场网,完善对大型批发市场、重点市场主体大宗农产品、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动态、价格行情的数据监测、统计和分析,构建市场信息监测预警体系。优化省级益农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培训体验服务等“四项服务”线上统一运行,加强农业农村基础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信息服务。完善江苏省农村统计数据应用平台、12316惠农短信平台、江苏省涉农舆情监测系统等,汇聚全省农业科技、农业教育等数据资源,构建监测预警分析机制与农产品监测预警体系,实现科技管理、教育管理、农技推广、市场服务、舆情预警等应用,提升全省科技教育、市场信息、农业农村舆情等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农业政务服务数字化
建立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证照信息录入系统,整合各类涉农证照数据,实现全省证照数据归集,建立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电子证照库、法人库、信用库)。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权审批工作,推动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等级计分细则,实现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的信用分级,优秀企业优先选择。结合公示信息、重大项目投资地图、法律法规、证照信息、便民服务,推动全省政务板块一体化建设。
(七)乡村振兴监测数字化
加强江苏省乡村振兴数据统计监测,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数据上报、查询、统计监测服务,为实绩考核、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加强“三农”发展财政资金投入统计监测,如财政支农投入、重大项目管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农业保险等。
六、提升乡村新业态发展水平
(一)探索全产业链数字化发展新路径
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广泛应用,发挥网络、数据、技术和知识等要素,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有效推动产业融合、服务聚合、数据整合、平台汇合。升级改造现有冷链装备与设施,推进产地预冷、分等分级、初深加工、包装仓储、智能配货、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产品数字化智慧化冷链物流体系。围绕农产品数字化生产、网络化营销、产业化运营和数据化管理,建设重要农产品单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库,以数据流带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各要素集聚,促进产业发展形成比较优势。
(二)推广农产品线上营销新模式
支持各地在知名电商平台打造品牌地方特产馆或农产品旗舰店,鼓励优质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有市场影响力的自建平台和微商城,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促销活动,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电商渠道,发展直采直供、冷链配送、社区拼购等新业态,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提高优质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引导市场主体探索建设主要农产品数字化全产业链电商平台,促进农户、基地、市场紧密结合。坚持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大力发展内容电商、品质电商、社交电商、视频电商等新模式。增强农业电商园区载体功能,提升仓储物流、项目孵化、人才培训、营销策划、产品展示等综合服务能力,形成带动力强、受益面广、有当地特色的电商产业生态链。
(三)打造休闲农业消费新格局
立足地处长三角区位优势,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互联网”,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认养农业、都市农业、分享农业等电商新业态,跨界配置数字技术等产业要素,发展线上云游等新模式。加大 “乡村休闲游”APP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休闲农庄、民宿农家乐、农业加工企业、农产品营销企业和旅行社及各类市场主体入驻APP平台,提升乡村休闲观光行业管理水平。为城乡居民线上个性化推介休闲农庄、农业主题乐园、农业公园、特色农业小镇等乡村休闲观光旅游资源,提升城乡居民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实景预览、线上预定等便捷化、数字化体验。进一步完善“四季赏花”电子地图,推进“互联网+创意农业”发展,打造江苏休闲农旅新文化,提升乡村产业经济社会效益,构建乡村休闲旅游新格局。
七、强化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一)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围绕涉农数据感知、处理分析、分析应用与辅助决策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加强土壤、水体、农业源气体浓度及动植物生理数据等新型农业传感器创新研发;支持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智能装备研发;加快动植物生长模型、作物组学大数据、智能决策控制算法等数字农业分析决策核心技术创新研究;加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农机作业、农情监测中的应用研究。
加强对文本、数值、图像、声音、视频等数据的深度挖掘、智能诊断、分析利用、共建共享等技术方法和标准规范研究,以及在种植、养殖、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灾害预警、管理决策等过程中的应用创新,促进农业领域数据从知识到决策的转化;利用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知识图谱等技术方法,研究动植物生产监测、识别、诊断、预测、模拟与调控的数据模型和知识模型,实现农业生产全要素、全过程的智能化控制。
(二)推动农业人工智能研发应用
以农机与农艺融合、装备与信息融合为原则,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智能、自主无人系统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智能终端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强新一代自主可控的智能农业装备技术和产品研发集成及规模应用,创制一批农业智能感知、智能控制、自主作业等装备,重点突破农业机器人、数控喷药、智能检测、智能搬运、智能采摘、果蔬产品分级分选、立体多层高效设施环境及能效调控、智能水肥一体化、植物工厂、精准饲喂等设施种养智能化设施装备。推进人工智能在农业领域规模应用,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
(三)强化重大实用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
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5G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各行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相关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应用。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运等农业生产场景,开展无人/少人农场技术集成创新。集成高精度卫星定位、定量遥感、自主无人系统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大田生产耕种管收主要环节,构建精准作业技术体系;集成设施环境智能调控、病虫害监测预警、作物生长(需肥需水)模型、轻简化设施作业机器人等技术,构建设施园艺智能化生产技术体系;集成畜禽舍环境测控、动物个体及群体体征及行为识别、养殖自动化装备、远程诊疗及精准饲喂技术,构建畜禽高效养殖数字化支撑体系;集成水体、水质、水位监测技术,养殖动物行为及生理数据监测技术,自动化饵料投喂与智能分选加工装备等,构建无人渔场技术体系;开展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八、加强数字农业农村工程载体建设
(一)建设江苏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
依据国家和省大数据发展战略、数字乡村发展战略部署要求,以“六个1+N”为总体布局,搭建统一开放的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提高数据资源共享和分析应用能力。
1、“苏农云”平台建设。依托省政务云平台基础设施资源,打造江苏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苏农云”),建设内容主要为“六个1”,包括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大数据管理平台、农业农村“时空一张图”、大数据辅助决策分析平台、省级农业农村信息服务门户、大数据应用展示与指挥中心。“苏农云”横向与省政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纵向上接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下联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平台,形成“应用全打通、业务全融合、资源全调度”的江苏农业农村大数据“一云统揽”新体系。
2、农业农村业务应用系统整合优化。依托“苏农云”平台,整合优化N个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各类行业应用系统,通过微服务架构改造和云化部署,建立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渔业、智慧农机化、质量安全、农田建设、农村经济、科教与信息、乡村发展、政务服务等“十大板块”。紧跟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形势和工作需要,推动“苏农云”平台功能持续优化拓展,并在“苏农云”架构下,新建一批与发展形势相适应的应用模块,不断丰富“十大板块”内容,推进农业农村各行业各领域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
3、省市县涉农数据融通应用建设。将“苏农云”部分底层工具软件对市县开放共享,支持地方在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和数据资源目录框架下,加强本地区农业农村数据采集和治理,打通数据“上传下达”通道,将“苏农云”打造成全省涉农数据共享中心,实现数据资源高效汇聚和管理。同时,以“苏农云”为纽带,推动各地提高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拓展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和政务服务等数字化应用场景,逐步构建省市县联动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工作体系和智能管理决策体系,促进数据融合、业务融合和服务融合,助力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新路径,满足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推动“苏农云”平台与省级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配合法人库、人口库、信用库、空间地理库等省级基础数据库建设,促进省级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协同应用。
(二)建设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
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要求,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按照建设内容和所起作用分为四类,即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优先鼓励发展早、起步快、条件好的县域,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加快实现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字化、服务便捷化转型。
1、生产智能化转型。支持各地围绕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生态保护等环节,强化全产业链、全链条数字化建设顶层设计,全面推进数字技术综合应用和集成示范。引导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大型生产基地以及其他重点经营主体,加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农业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推广力度,促进与农业生产模型紧密结合,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生态改良、环境优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经营网络化升级。支持农业电商园区增强载体功能,提升仓储物流、项目孵化、人才培训、营销策划、产品展示等综合服务能力,形成带动力强、受益面广、有当地特色的电商产业生态链。支持市场主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初加工、分等分拣、智能分仓、物流配送、仓储管理、电子商务、产品溯源等方面,创新发展农产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商品配送、售后服务等机制。
3、管理数字化赋能。支持各地加强农业自然资源、农业主体信息、农业农村业务信息等基础数据采集整理,打破数据“信息孤岛”,以助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和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为重点方向,因地制宜地探索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决策管理、生产指导及金融保险服务等业务场景,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成效。
4、服务便捷化融合。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以面向农民和城市消费者提供服务过程为对象,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手段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强服务供需智能对接、服务质量远程监管,提高农田托管、种质资源、农资供给、物质装备、市场营销、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协作的服务格局,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四部委出台的《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以县域为单元推进工程建设,形成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
1、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挖掘当地1-2个(类)有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与文化内涵的农产品,依托1个全国知名电商平台、互联网企业的技术、数据和金融等服务资源,以及1家有产业规模优势、有资源整合力量的县域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联合全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带动小农户,建立“1+1+N”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品牌、认证等环节升级。
2、建立农产品网络销售运营服务体系。加强完善农产品产地初深加工、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发展直采直供、冷链配送、社区拼购等新型业态,结合益农信息社、快递物流、供销、电商服务站等村级网点资源,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对新农民新主体开展网络营销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获取信息、管理生产、营销农产品等能力。加强农产品品牌整体规划,做好品牌建设和供应链管理。
3、建立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建立适合电子商务的标准体系,覆盖生产管理、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产品追溯、信息采集等各环节,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一致性。建立全产业链农产品出村进城单品大数据库,加强生产、销售、流通、服务等基础数据采集监测,实现“产、供、销、管”各环节数据集成化与可视化。健全农产品监测预警以及信息服务体系,推动以数据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和服务决策。
九、健全支撑体系
(一)建立数字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支撑体系
以“苏农云”大数据平台建设为纽带,全面整合集聚农业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资源,加大全省推广应用力度,逐步建成省市县联动的农业农村智能管理决策体系,提高农业宏观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加强大数据平台辅助决策分析和应用服务,提高监测、分析、预警、预测等服务能力,为农业生产、市场经营、灾害预防等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健全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强化顶层规划,统一规范全省数据采集、交换共享、信息安全、数据应用等,为推进各单位之间、涉农部门之间、省和市县之间数据共建共享提供支撑。改善现有统计监测手段,拓展物联网、智能终端等数据采集渠道,增强数据自动获取能力,提升数据采集全面性、高效性、集约性,为进一步提高应用水平提供基础数据。创新数据应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苏农云”辅助作用,指导各地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加强各行业大数据应用探索,形成上下资源共享、业务联动的健康格局。
(二)建立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应用体系
以省内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创新攻坚力量,瞄准数字农业前沿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和价值实现,紧密结合农业产业需求,强化产学研用协作协同,支持科研院所、农业物联网企业、规模种养基地等共同开展数字农业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装备集成与推广应用,创新研发一批适宜的智能产品装备和数字农业应用解决方案,探索新技术新产品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场景和赋能方式。依托南京国家农创园、南京国家农高区等平台载体,推动技术、管理、体制等创新,打造数字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孵化器”和“助推器”。创新数字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方式方法,鼓励农业物联网企业搭建数字技术应用“云平台”,提供“云服务”,降低农业生产主体数字技术应用成本,促进数字农业技术加快推广。推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争做数字农业建设“先行者”,帮助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带动一批经营主体创新应用。
(三)建立数字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聚焦农业生产性服务、经营性服务以及农业公益便民服务等领域,加快数字化改造提升,建立健全数字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广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集聚省市县农业信息化工作体系、农业信息化科研体系、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农业物联网高新技术企业等多方力量,构建一套多方参与、行业齐全的新型高效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及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联合与合作,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发展农业生产“云服务”,加强服务供需智能对接、服务质量远程监管,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加强与电商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在农产品网络化营销、产业化运营、数据化管理等方面,探索先进的经验做法和建设规范,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引导农业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完善“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益农信息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农业农经、气象水利、文化教育、医疗社保、党员培训等公共服务资源接入益农信息社,因地制宜打造“互联网+乡村综合服务网络”。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国家和省数字乡村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框架下,统筹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研究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跟踪和督促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并推动市县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形成覆盖省市县的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编制地方“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抓手,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加快工作流程数字化改造,构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数字农业农村专家咨询机构,为科学决策和工程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建立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能力监测评价机制,开展定期监测。
(二)加大政策支持
把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加大财政集中投入力度,发挥中央、省级和市县相关项目资金引导作用,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培育壮大农业农村数字化产业主体和服务组织。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保障数字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好用水用电用地等减税降费政策,降低投资运营成本。利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提供高质量融资担保服务。
(三)强化人才建设
进一步配置完善省市县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职能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打造一支有战斗力的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队伍,健全完善覆盖省市县乡的数字技术推广应用与服务体系。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IT企业等协作,建设一支数字农业农村研究高端人才队伍,培育造就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加强数字农业农村业务培训,普及数字农业农村相关知识,提高“三农”干部、新型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的数字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
(四)开展试点示范
按照统筹规划、整合共享、集聚提升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发展农业农村数字化生产力、提升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的先进典型,总结“点上”经验,加快“面上”推广。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经验成效,展示强农惠农助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